版权政策

通知程序

如果您是版权所有人或版权所有人的代理人,并认为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 您可以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提交通知,向我们的版权代理(如下所示)提供以下书面信息(见17 U.S.c512 (C)(3) 

  1. 识别声称被侵权的版权作品, or, 如果一个通知涉及多个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我们网站上此类作品的代表性列表;

  2. 描述涉嫌侵权的内容位于我们网站的什么位置(例如.g.,完整网址);

  3. 向我们提供信息以便与您联系, 比如地址, 电话号码, 而且, 如果可用, 电子邮件地址;

  4. 包括一份声明,说明您真诚地相信使用所识别的内容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授权, 其代理人, 或通过法律;

  5. 在受伪证罪处罚的情况下,作出声明,说明该通知所载资料准确无误, 而且 that you are the 版权 owner or are authorized to act on behalf of the 版权 owner; 而且

  6. 在通知中包含电子或物理签名.

欧柏林学院的指定版权代理接收侵权通知是:

威廉Denneen
网络计划总监
欧柏林大学
247 W. 洛雷恩圣.C套房
Oberlin, OH 44074

电话:440-775-8474
电子邮件: 版权.agent@shanyueinformationtechnology.com

如果您未能遵守本节的所有要求, 您的DMCA通知可能无效. 欧柏林学院将只处理版权所有者发送到版权处的投诉.agent@oberlin.在美国注册的.S. 版权办公室.

Counter-Notice过程

如果您认为您删除的内容没有侵权, 或者你从版权所有者那里获得了发布和使用该内容的授权, 版权所有人的代理人, 或者依照法律, 阁下可向我们的版权代理人发出载有下列资料的反通知:

  1. 在删除之前识别已被删除的版权作品及其位置(完整的URL);

  2. 在伪证罪处罚下作出声明,表明你真诚地相信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是由于错误或错误识别内容而被删除的;

  3. 提供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4. 包括一份声明,表明你同意俄亥俄州联邦法院的管辖权, 而且 a statement that you will accept service of process from the person who provided notification of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而且

  5. 在反通知书上附上你的实体或电子签名.

如果版权代理人收到了反通知, 我们可以向原投诉方发送一份反通知的副本,告知对方我们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发布被删除的版权作品. 除非版权所有人向法院起诉我们, 我们可自行决定在收到反通知后10至14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内重新发布被删除的内容.

相关资源

学生、教职员工和其他使用校园网的用户应参考 信息技术(CIT)政策中心.

有关版权法如何适用于课堂的信息,请参阅云顶集团游戏app图书馆的 课程预留的版权政策.